2018~2019年度武汉市先进工程监理咨询单位、先进
发布时间:2020-06-08 00:00:00
2018~2019年度武汉市先进工程监理
咨询单位、先进工程监理(咨询)
项目部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总结自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我市工程监理咨询行业强基固本、锐意改革、创新发展的成果和经验,形成履职尽责、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树立诚信自律、担当有为的行业形象,促进我市工程监理咨询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规范评选工作,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 评选类别包括:2018~2019年度武汉市先进工程监理咨询单位(注册地不在汉的企业仅评驻汉分支机构,下同)、先进工程监理(咨询)项目部和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含优秀咨询负责人)。
第三条 2018~2019年度武汉市先进工程监理咨询单位、先进工程监理(咨询)项目部和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含优秀咨询负责人)是武汉市工程监理咨询行业的最高荣誉。
第四条 2018~2019年度武汉市先进工程监理咨询单位、先进工程监理(咨询)项目部和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含优秀咨询负责人)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评选,其时间范围为2018~2019年度(以下简称:评选年度)。
第五条 2018~2019年度武汉市先进工程监理咨询单位、先进工程监理(咨询)项目部和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含优秀咨询负责人)评选活动是在每两年评选一次的原则基础上开展的,由会员企业自愿申报,行业协会择优评选。
第六条 2018~2019年度评选工作由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行业管理和社团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 2018~2019年度武汉市先进工程监理咨询单位为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或工程咨询类企业资质并从事相关业务,评选年度内在武汉市开展工程监理咨询类业务,在评选年度内,是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并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与支持行业发展的工程监理咨询企业。
第八条 2018~2019年度武汉市先进工程监理(咨询)项目部的评选范围如下:
1、申报的项目均已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委托合同,其工程建安造价满足以下条件:综合及甲级资质企业申报项目的建安造价须在8000万元以上(含8000万元,下同)、乙级资质企业申报项目的建安造价须在4000万元以上、丙级资质企业申报项目的建安造价须在2000万元以上;
2、申报的项目应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竣工或在建工程,其中:在建项目须完成工程总投资60%及以上或主体结构工程完成,所有申报项目工程进度须经建设单位盖章确认;
3、注册地在武汉市的会员单位可申报在汉和外地的监理咨询项目,注册地不在武汉市的会员单位只能申报在汉的监理咨询项目。
第九条 2018~2019年度武汉市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优秀咨询负责人)应为我会会员单位实际在岗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咨询类项目负责人。
第十条 2018~2019年度武汉市先进工程监理咨询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模范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遵守《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自律公约》,公平竞争,守信经营,诚信履约,无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能自觉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形象,享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行业内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企业领导班子讲政治、顾大局、廉洁自律、勇于创新,有较强的凝聚力与责任感;
3、企业管理规范,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技术、档案、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执行高效;重视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和文化建设,在我市工程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中实力强、发展快、质量优、效益好;
4、企业内各项目监理咨询机构管理规范,人员专业配套、行业培训上岗、履职尽责到位,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业主满意度高,监理咨询服务质量处于本地区同行业前列;
5、综合资质或甲级资质企业在评选年度内已竣工的监理咨询工程(一级工程)不少于6项;乙级、丙级资质企业在评选年度内已竣工的监理咨询工程(三级及以上)不少于6项。注册地不在汉的企业已竣工项目仅指完成的武汉市内监理咨询项目;
6、企业在评选年度内所监理咨询的工程至少获得一项地市级及以上工程类奖项。所监理的工程自2018年以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受到市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的通报处分;
7、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与协会活动,为行业发展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一条 2018~2019年度武汉市先进工程监理(咨询)项目部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合同开展监理咨询服务,并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按规定收取工程监理咨询服务费用;
2、项目部严格执行总监负责制(咨询项目负责人制),运用专业技术能力、先进管理手段、科学创新模式等方面的优秀做法或成功经验,为业主创造了良好效益,提供增值服务,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肯定;
3、项目部履职尽责自评或抽查考核成绩优良,与本企业管理紧密结合,成员团结协作,廉洁自律,素质良好,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学习能力;
4、项目部管理规范,人员专业配套、行业培训上岗、履职尽责到位,监理记录完整,资料齐全,归类合理;
5、所监理咨询的项目工程质量合格,未发生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未受到市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的通报处分。
第十二条 2018~2019年度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含优秀咨询负责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坚持守法、诚信、公平、科学的工作原则;评选年度内其负责的工程项目无违规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责任事故;
2、近五年至少担任过1项一级工程或2项二级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咨询负责人职务;在我会会员单位(申报企业)任职满2年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咨询类项目负责人2年及以上,且业绩处于本行业前列;
3、取得工程类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实际在岗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咨询类工程师,参选的工程咨询负责人在评选年度负责的工程应为独立的工程咨询类项目(如: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工程代建、第三方服务等),其本人应为工程咨询类合同第一负责人;
4、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较强,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位,严格履行合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成效显著,获得政府管理部门较高评价,赢得业主好评;
5、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本企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工程监理咨询行业的改革发展献计献策;在评审年度内取得科技创新等成果奖项的,担任我会各类专业培训讲师,积极参与行业质量安全专家巡查工作,在《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或协会微信公众号上发表过工程监理咨询类论文者;在2020年疫情防控中积极参与新建、改建医院和方舱医院等项目建设者优先;
6、廉洁自律,恪尽职守,未出现任何营私舞弊、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三条 2018~2019年度武汉市先进工程监理咨询单位、先进工程监理(咨询)项目部和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含优秀咨询负责人)评选采用名额控制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先进单位
(1)先进单位应为武汉建设监理咨询行业2018~2019年度信用评价等级A级及以上的会员单位;未参加武汉建设监理咨询行业2018~2019年度信用评价的企业,评审组将组织对该企业进行初评,其初评分值85分以上者,可进入企业复评环节。
(2)按企业资质等级确定的先进单位名额如下:
甲级(含综合级)企业按照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甲级(含综合级)企业会员总数的30%和总数量不超过46家的双控指标取其少者进行评选;
乙级企业按照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乙级企业会员总数的20%和总数量不超过3家的双控指标取其少者进行评选;
丙级企业按照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丙级企业会员总数的20%和总数量不超过1家的双控指标取其少者进行评选。
各级别企业评选总数若分别出现超46、3、1家单位最后得分相同并列的企业,由协会会长会根据各并列企业的行业自律综合考量后投票产生。
2、先进项目部
(1)企业申报先进项目部的,应按《武汉工程监理咨询行业项目履职尽责评分表》(附表二)进行自评打分,自评分低于80分的不得申报。
(2)先进项目部的名额控制将按企业资质等级设置基础指标值和上限指标值。各企业只能在基础指标值和上限指标值范围内申报,如出现超额申报的,则按项目自评分由高到低排序,按名额控制要求确定该企业入选先进项目部名额。具体限额如下:
综合资质、甲级、乙级、丙级企业的基础指标分别为3、2、1、1;综合资质、甲级、乙级、丙级企业的上限指标分别为8、6、4、2(分支机构按企业资质降一级核定基础指标)。
对于在2018~2019年度我会组织的履职尽责项目检查中,考评得分在85分和90分以上的企业,奖励该企业在基础指标上分别增加1、2个指标;2018~2019年度企业竣工完成其资质等级项目数量(驻汉机构仅指在汉项目数量)在5项、10项、15项、20项及以上的公司可分别增加1、2、3、4个指标;各行业自治小组可推荐奖励先进项目(应推荐本组内积极参加并积极支持行业自治活动的会员单位,其推荐企业数不超过本组会员单位数的30%)。以上增加名额,均指在基础指标上的增加,但不得超过上限指标。
(3)2018~2019年度内参评项目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可在其企业允许申报的上限指标范围内优先入选:(一)在我会2018~2019年度组织的项目履职尽责检查中评审得分在85分以上的项目;(二)武汉市级及以上观摩项目;(三)武汉市级及以上工程类获奖项目;
(4)对于2018~2019年度参评的项目发生如下情况之一的,评审工作组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一)参评项目发生过1人死亡及以上安全事故;(二)发生过较大质量事故;(三)履职尽责检查得分80分以下;(四)建设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的。
3、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优秀咨询负责人)
(1)各企业申报及最后获评的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优秀咨询负责人)的总人数(上限指标)不得超过2020年6月30日协会OA平台显示的本企业在评审年度实际在岗的工程类国家注册人次的10%;
(2)各级别企业的优秀个人申报人数基础限额分别为:综合级3人、甲级2人、乙级1人、丙级1人(分支机构按企业资质降一级核定基础指标);
(3)获评2018~2019年度先进项目部的项目负责人可直接入选为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优秀咨询负责人),不占用基础指标数;
(4)同一个人不得同时申报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和优秀咨询负责人。
第三章 申报程序及材料
第十四条 凡参加本次评先创优活动的企业,均需提供《2018~2019年度武汉市工程监理咨询企业(驻汉机构)竣工项目汇总表》(附表一);评先企业代表项目、推荐评先的项目、推荐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优秀咨询负责人)的代表项目,均需填报《武汉工程监理咨询行业项目履职尽责评分表》(附表二)。
申报企业应坚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请客送礼,据实进行自评。评审领导小组将组织评审工作小组和行业专家对自评内容进行抽查,发现自评严重不实的(自评分高于实得分5分以上),视情节轻重将给予批评警告、减少指标、直至取消申报和获奖资格。
企业注册地不在汉会员单位,仅填报在汉工程监理咨询项目。注册人员按照驻汉分支机构实际在岗国家注册人数控制,以2020年6月30日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OA平台入库项目和在汉从业注册人员等相关信息核实为准。
第十五条 申报武汉市先进工程监理咨询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1、《2018~2019年度武汉市先进工程监理咨询单位申报表》(附件一);
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正(副)本、2018~2019年度财务报表、体系认证证明材料、会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3、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注册地不在汉的企业,以市协会OA平台人员数据库核实信息为准);
4、《2018~2019年度武汉市工程监理咨询企业(驻汉机构)竣工项目汇总表》(附表一)及竣工项目相关资料;
5、企业、项目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6、其它与申报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申报武汉市先进工程监理(咨询)项目部应提交下列资料:
1、《2018~2019年度武汉市先进工程监理(咨询)项目部申报表》(附件二);
2、《武汉工程监理咨询行业项目履职尽责评分表》(附表二)
3、《2018~2019年度武汉市先进工程监理(咨询)项目部申报汇总表》(附表三);
4、参与2018~2019年度信用评价的企业,其项目评选将直接采信其信用评价项目评审的结果;未参与2018~2019年度信用评价的企业,另须填报《2018~2019年度武汉市工程监理咨询企业(驻汉机构)竣工项目汇总表》(附表一),由评审领导小组从企业填报的项目中抽选一个项目进行现场评审;
5、2018~2019年度内参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同一项目仅提供最高级别奖项材料);
6、其它与申报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申报武汉市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优秀咨询负责人应提交下列资料:
1、《2018~2019年度武汉市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咨询负责人申报表》(附件三);
2、对申请人在评选期内所负责项目按照《武汉工程监理咨询行业项目履职尽责评分表》(附表二)的要求进行自评打分(最多填报2项),附项目证明材料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同一项目仅提供最高级别奖项材料);
3、《2018~2019年度武汉市工程监理咨询企业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附表四);
4、申请人近五年的主要业绩证明材料、2018~2019年度内其负责的项目的监理咨询业绩证明材料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同一项目仅提供最高级别奖项材料);
5、申请人注册上岗证、职称证、学历证、个人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6、行业贡献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参加协会活动、发表论文等情况,最多写5条);
7、本人现任职证明、劳动(务)合同、签字页、交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其它与申报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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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十八条 武汉市先进工程监理咨询单位、先进工程监理(咨询)项目部和优秀个人评审程序:
1、会员单位遵循自愿原则自行申报,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参评企业、参评项目和参评个人任何评审费用;
2、评委会办公室收到企业的申报资料后进行初审,并对初审申报材料予以汇总后,提交考评工作组评审;
3、考评工作组根据办公室审查情况和对申报企业、项目部及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评审,评选考核采取资料评审和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方法和计分细则由考评工作组另行制订,经协会会长会审定后执行。
4、领导组根据考评工作组推荐情况,依次分别由协会理(监)事会或常务理(监)事会、会长会评定后,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后确定初评名单,报协会会长会审议。如入选的企业、项目部和人员的数量超过规定的,以会长会评审得分决定入选名单;如最后几名的得票数相同而数量超过规定的,会长会应对最后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和人员重新进行投票,以此确定最后获选名单。
5、评委会确定获选的名单将在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由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发文表扬,报行业管理和社团登记机关备案,在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网站、公众号和期刊上予以公告后在协会第五届六次会员大会上进行表扬、授牌。
第十九条 各单位应将积极参与2020年初疫情防控中的新建、改建医院和方舱医院等项目建设,近3年取得科技创新等成果奖项的,在《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或协会微信公众号上发表过监理咨询类论文的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优先推荐入选市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或优秀咨询负责人评审名单之中。
第二十条 在公示中如有情况反映,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将进行核查,处理意见视核查结果确定。
第二十一条 获奖企业、项目部和人员如在一年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受到处罚或其监理咨询的工程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建设事故的,将取消获奖资格。
第五章 评审纪律
第二十二条 申报企业、项目部和人员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客送礼,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取消申报和获奖资格。
第二十三条 评审人员应秉公办事,严守纪律,坚持回避制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消其评委会和专家库成员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申报单位、项目部和个人,应实事求是提供相关资料。如有提供虚假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当年及下轮评选资格。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2018~2019年度武汉市先进工程监理咨询单位申报表》;
附件二:《2018~2019年度武汉市先进工程监理(咨询)项目部申报表》;
附件三:《2018~2019年度武汉市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咨询负责人申报表》;
附表一:《2018~2019年度武汉市工程监理咨询企业(驻汉机构)竣工项目汇总表》;
附表二:《武汉工程监理咨询行业项目履职尽责评分表》;
附表三:《2018~2019年度武汉市先进工程监理(咨询)项目部申报汇总表》;
附表四:《2018~2019年度武汉市工程监理咨询企业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
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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