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落实《市城建委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
发布时间:2017-03-22 00:00:00

各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市城建委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监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武城建〔2017〕4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若干规定》(武城建规〔2016〕4号)文件精神,遵守《武汉建设监理协会行业自律公约》、《武汉建设监理协会行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深入开展行业自治活动,重构武汉建设监理行业发展新秩序,不断提升我市监理行业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履职尽责能力,有效发挥工程监理作用,协会根据2017年全市建设工程监理专项检查工作特制定《全市建设工程监理履职尽责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以下简称《方案》),以确保检查工作客观、公正、公平、严谨,能取得实际效果。希望各监理企业和有关单位认真研读、深刻领会《方案》内容和精神,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积极作好迎检准备,为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作出工程监理人应有的贡献。
附件:
全市建设工程监理履职尽责专项检查
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若干规定》(武城建规〔2016〕4号文)文件精神,落实《武汉建设监理协会行业自律公约》、《武汉建设监理协会行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要求,深入开展行业自治活动,重构武汉建设监理行业发展新秩序,不断提升我市监理行业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履职尽责能力,有效发挥工程监理作用,根据《市城建委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要求,为配合市建委开展2017年度全市建设工程监理履职尽责专项检查活动,现就本次检查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加强监理履职尽责、行业自治和协会职能建设,建立起行业规范运作、诚信执业、信息公开、公平竞争、奖励惩戒和自律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监管、行业协会服务企业和行业自律的作用,通过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若干规定》文件精神,以《武汉建设监理协会行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实施为抓手,不断促进我市监理行业的诚信自律,规范企业及从业人员履职尽责行为,营造竞争有序、服务规范、持续健康的行业发展环境。
二、工作机构
检查活动由市城建委组织实施,市城建委质安处负责统筹协调,武汉建设监理协会具体落实。协会行业自律与诚信管理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检查活动方案的制定、实施与上报;并依据《市城建委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对本次检查主要内容规定结合《实施细则》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协会秘书处具体负责检查活动开展的相关监理企业、项目、人员信息采集、确认、拟定项目抽取办法、通报汇总统计检查成果等检查考评的有关支持、保障与协调工作。
成立检查工作执行小组及三个检查工作组,执行小组组长:谢卫华、汪成庆;副组长:秦永祥、杜富洲、夏明、夏亮;组员:杨泽尘、张自荣、程小玲、胡兴国、蔡清明、王启初、陈凌云。
三个检查工作组组长分别由自律委副主任委员秦永祥、杜富洲、委员夏明担任。组员组成由建管部门及工作小组组长在协会自律委、专家委中选取,以及从建筑业协会联席会专家库中抽取1~2人组成,工作小组成员报市城建委同意后开展检查工作。
三、检查评价方法
(一)主要检查评价范围与内容。本次活动根据《市城建委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对本次检查规定主要内容、《武汉地区建设工程监理履职工作标准》和《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内容开展相关检查。专项检查的范围为武汉市境内及周边城区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
专项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执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六项规定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履职尽责的工作情况;现场监理人员配备、业务培训、履职尽责情况;现场监理资料;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审批情况;原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进场验收审查情况及见证取样情况;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施工验收报验情况、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部的检查指导情况以及监理单位诚信自律的市场行为情况等。本次检查评价主要侧重项目及从业人员履职尽责行为。
(二)检查标准。主要依据国家及地方法规、标准、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若干规定》(武城建规〔2016〕4号)、《武汉建设监理行业自律与诚信管理办法》(武建监协〔2015〕1号)、《武汉建设监理协会行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武汉地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地方履职标准》、《工程监理现场监理情况检查记录表》(武城建〔2017〕40号)。
四、活动实施步骤与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15日至3月31日):在各项目监理部自查的基础上,各监理企业制定自查工作方案,由主要负责人带队,按照检查内容对每一项在监工程进行认真自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在协会OA平台(http://whjlxh.jlt01.com/framework.aspx)直接完成企业在监工程项目及从业人员信息的信息填报,并将网上填报后的《武汉市在监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下载打印的纸质版表格盖章后报送至武汉建设监理协会,协会地址:武昌临江大道56号,联系人:徐晶,电话:88109962。
(二)市、区建管部门检查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市、区建管部门结合节后复工检查,组织开展监理现场检查,检查中对监理企业和人员存在的问题进行认定记录,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可以整改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组织复查;需要处罚处理的,及时作出处罚。
(三)市城建委组织抽查(4月11日至4月20日)。市城建委委托武汉建设监理协会组织开展抽查,市、区建管部门积极配合。
(四)总结、通报阶段(4月30日前)。检查结束后,市监理协会将在协会OA办公平台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市城建委将依据武汉建设监理协会提交的检查报告,对履职尽责的监理企业和项目部将予以表扬,对问题较多的监理企业和项目部将予全市通报批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查处。此次检查结果也将作为武汉市建设监理企业诚信记录在市交易中心予以展示。
(五)2017年度武汉建设监理协会将依据市建委通知要求、结合行业诚信自律体系的建设、规范行业管理、提高监理履职履责能力的需要,持续开展全市建设工程监理履职尽责专项检查活动;原则上定期专项检查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
五、本次活动的监理企业项目抽取办法
(一)本次活动项目将依据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供的在建项目清单和企业上报的《武汉市在监工程项目一览表》中所列项目,由协会秘书处按项目所在区域,分类统计后形成项目数据库,由工作小组成员在小组工作会上按不同区域项目数据库随机抽取;原则上抽取范围将覆盖全市每个区,全年抽检项目数量不少于10个∕区。对于企业未上报但却明列在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供的在建项目清单中的项目,由协会汇总,市、区各级建管部门做重点检查,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列入本次抽查范围。
(二)全年专项检查活动随机抽取的项目总数原则上不低于监理企业总数的50%,为保证抽检项目覆盖到在本市从事监理工作的企业;全年抽取项目计170项左右;其中本年度内被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良行为公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项目和被投诉的企业或项目为必查项目。
(三)企业项目抽取后,工作小组通知被查单位及项目的时间不得早于该企业项目检查前48小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协会成立领导小组、自律与诚信管理工作委员会负责组建工作小组,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落实好本年度监理履职尽责检查的各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注重实效。自律委以《实施方案》、《检查表》中的相关规定布署检查工作,以行业范围内的公开发布为契机,通过广泛宣传,提高监理企业对开展本次活动的思想认识和参与积极性,逐步达成通过类似活动提升行业履职能力、以自律求发展的共识;通过工作小组对企业项目公平、公正、严谨、认真的检查,能促进企业及项目的行为规范和服务品质的不断提高,从而将监理履职尽责和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落到实处。
(三)严明纪律,保证公平。工作小组在检查过程中,应严守工作纪律,检查过程资料留存完整、备查;自觉做到检查评估活动公开透明、客观公正。
(四)强化结果应用,促进行业整体提升。本次履职尽责专项检查活动完成后,由工作小组形成检查工作总结,提出处理建议,经协会自律委依据检查内容及《实施细则》讨论通过后,由协会形成上报材料,报送市城建委、相关建管站办及有关业主平台单位。并建议市建委公开表彰一批在本次检查活动中表现优异的企业,同时对扰乱行业环境、影响行业声誉、履职尽责严重缺失、服务品质低下和不积极配合本次检查工作的监理企业、项目部及个人予以行业诫勉约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记入诚信档案、通报业主单位和企业所在地的有关省市行业协会、上报主管部门等方式予以处理。
(五)认真总结,定期组织。检查完成后,各小组及协会要认真总结此次检查活动,对存在的不足提出可行性意见。在此基础上,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检查活动,通过检查活动促进我市监理行业咨询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附表1:武汉市在监工程项目一览表(点击下载:/wcs/Upload/201703/58d1472596696.doc)
附表2:工程监理现场监理情况检查记录表
(点击下载:/wcs/Upload/201703/58d14737aa0c6.doc)
附表3:武汉建设监理协会监理项目履职尽责标准检查表
附表4:武汉建设监理协会监理企业诚信自律标准检查表
(附表3、4点击下载/wcs/Upload/201703/58d1475f282eb.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