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武汉建设监理咨询行业 2018~2019年度信
发布时间:2019-12-17 00:00:00
各会员企业:
根据《武汉建设监理咨询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武监咨协〔2019〕10号)(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要求,我会拟于近期启动武汉建设监理咨询行业2018~2019年度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成立“武汉建设监理咨询行业2018~2019年度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谢卫华、汪成庆;副组长:杨泽尘、杜富洲、秦永祥、陈玮娴;成员:张自荣、夏明、程小玲、蔡清明、黄泽光、马真、陈凌云。
2、领导小组下设企业评价组、项目评价组和评价监督组等三个工作组,杨泽尘同志兼任企业评价组组长;秦永祥同志兼任项目评价组组长;杜富洲同志兼任评价监督组组长。
企业评价组、项目评价组将依据企业申报数量情况,下设若干评价工作小组。各评价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由协会领导担任,小组成员将在行业自律委和行业专家委库中抽选相关专家组成,并报行业协会党支部和会长办公会共同审定。
3、评价工作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行业协会制定的评价工作纪律规定和评价标准,评价前行业协会将组织全体参评专家进行统一评价标准、要求的交底工作。
4、评价工作办公室设在协会秘书处,陈凌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有关评价工作的日常事务。
5、行业信用评价是一项政策性、功能性、时效性较强的工作,务必请各会员企业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其中,共同推进我市工程监理咨询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评价工作安排
1、信用评价仅对本协会会员企业开展,包括:武汉市辖区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咨询及相关业务的企业和企业分支机构(湖北省外企业仅对其驻汉分支机构进行评价)。
2、申报:按照企业自主、自愿和实事求是原则开展申报工作,协会不向企业收取信用评价费用。本次信用评价申报工作将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方式,企业可于2020年元月中旬(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开始在本协会网站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将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及附件材料一并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和驻汉机构公章报协会秘书处,参评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4日,信用评价申报窗口也将于同日24:00时关闭,逾期未申报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
(1) 企业申报:全体申报评价的企业需填报《武汉建设监理咨询行业信用评价申请表》(详见《武汉建设监理咨询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附表):外省驻汉企业还需填报(二)监理咨询驻汉机构基本情况表。
(2)项目申报:企业填报《企业(驻汉机构)近两年监理咨询的工程项目汇总表》的项目等级、专业应与企业资质相匹配,且填报数量不应低于如下标准:综合资质企业一级项目8项;甲级资质企业一级项目6项;乙级资质企业二级项目4项;丙级资质企业三级项目2项。(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划分参见建筑工程项目等级划分标准)
企业填报的项目原则上应为2018~2019年的在建项目(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为主体工程,非装修阶段;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则为总进度50%左右)。满足评价要求的在建项目不应少于企业填报项目总数量的2/3。武汉市企业可填报外地在建项目;省外驻汉企业只能填报本市在建项目。
行业自律委将从企业填报的《企业近两年监理咨询工程项目汇总表》中随机抽取一项进行项目评价,项目评价组组长于评价前24小时内通知被评价项目部和评价人员。
3、评价内容及方式:
本次武汉建设监理咨询行业信用评价采用计分制量化评价,满分为105分。其中:评价内容包含企业(驻汉机构)综合情况(15分)、企业(驻汉机构)经营状况(30分)、项目履职(40分)、行业履责与社会形象(15分)、企业(驻汉机构)奖励情况(5分)。
本次评价采取资料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资料评价:以各会员企业上报本协会网站的企业信用信息、《武汉建设监理咨询行业信用评价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为基础进行资料评价。
现场评价:在资料评价的基础上,评价工作组将对参评企业进行现场抽查评价,对有关数据和资料进行现场核验,并完成其他现场评价工作。
具体评价方法、评分细则和企业现场抽查评价由评价工作组另行制订,经协会常务理(监)事会审定后执行。
三、决定与授牌
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将行业信用评价综合得分报协会理(监)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确定行业信用评价公示名单,并在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最终公布各参评企业信用等级,报行业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部门备案,在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网站、微信、期刊上予以公告并在协会第五届六次会员大会上进行授牌。此评价结果也将作为下一步2018~2019年度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先进企业、优秀个人评选活动的重要参考内容。
四、联系人及电话
陈凌云、杨帆 027-88109962
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