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会自购办公用房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7-04-28 00:00:00
各会员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城建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武汉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的意见》(武城建〔2017〕2号)等脱钩文件的相关要求,我会被选为全市第一批脱钩试点的30家行业协会商会之一。根据市城建委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领导小组的要求,2017年4月,经湖北天泰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专项审计,对纳入脱钩范围的行业协会资产进行全面摸底、清查和登记,厘清财产归属。经审计,在办公用房方面,账面反映2003年12月至2005年1月向建管大楼管理办公室支付购房款15万元;目前,我会在武昌区临江大道56号明志丽江2号楼3楼办公,办公用房属市建筑质监站所有,《协议书》约定监理协会无偿使用。
按照2016年12月28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行政办公用房腾退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办〔2016〕181号)和《关于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资产脱钩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协会应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脱钩工作;原支付购房款15万元由委机关按原投资额15万元拨还给我会;根据武政办〔2016〕181号文件第三章第十条规定以及我会的实际情况,市城建委决定在2019年12月31日前仍然可以无偿使用武昌区临江大道56号明志·丽江城2号楼3楼办公用房。2020年1月1日起,要求我会搬出,另外购置或租赁新办公用房。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之规定,尽快完成协会与行政机关的脱钩工作,2017年4月7日-4月11日,协会秘书处在第五届二次常务理事会、监事会初步讨论协会办公用房选址事宜的基础上,经反复论证和修改协会办公地址的选址方案,向全体常务理事、监事报送了《关于我会办公场所贯彻脱钩工作的征求意见函》,提供了购买或租赁两种方式共11种方案供全体常务理事、监事投票选择。最终,经第五届监事会统计汇总,首选购买办公楼方案的人数为17人,占24位常务理事、监事总人数的70.83%;其中选定购买“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基地1号研发楼12层”作为协会新办公楼的人数为16人,占24位常务理事、监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符合《协会章程》的规定。本决议并经协会第五届六次会长办公会表决通过。
自此,协会正式决定,购买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基地1号研发楼12层中的1#、2#、3#、11#房共四间,建筑面积约482平方米作为新办公用房,并尽快完成购房相关后续工作,以实现与行政机关脱钩腾退现用行政办公用房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协会正常运转,继续做好“双向服务”,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