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建设监理协会关于贯彻落实《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0 16:24:00
附件一:
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试行)
附件二:
关于贯彻落实《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的通知
中建监协【2015】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有关行业建设监理协会(分会、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分会:
2015年3月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试行)》。为了全面贯彻总监六项规定,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立即组织宣贯总监六项规定,并落实到每一家监理企业、每一个监理项目。
二、要组织开展所有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培训和考核总监六项规定。
三、要求所有在建项目施工现场的监理办公室悬挂总监六项规定。
四、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在建监理项目总监六项规定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于近期赴各地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重点要检查总监六项规定的落实情况,请各地方监理协会、有关行业专业委员会、分会,积极行动、认真落实,全力做好总监六项规定的宣贯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落实,并及时向我协会报送宣贯和落实情况。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