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2014~2015年度武汉市先进工程监理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6 16:25:00
武建监协[2015]14号
各会员单位:
为了全面总结我协会会员企业和监理从业人员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锐意改革、创新发展的成果和经验,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树立诚信自律的行业形象,促进武汉地区建设监理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武汉建设监理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协会年度工作安排,经武汉建设监理协会第四届第十二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并报行业主管和指导部门批准,决定在全体会员单位中开展评选2014~2015年度“武汉市先进工程监理单位”、“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和“协会优秀工作者”活动。现就评选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2014~2015年度在武汉市开展工程监理业务,是武汉建设监理协会会员单位且已按时缴纳会费的监理企业,以及上述企业范围内实际在岗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协会工作参与人员。企业注册地不在汉的会员单位参与申报和评选,其申报的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应为在汉项目的实际在任总监理工程师。
二、先进工程监理单位申报条件(同时具备)
1.模范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坚持公平竞争,诚信守约,市场竞争行为规范,行业自律较强,在行业内享有良好声誉。
2.从业人员中具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人数和相关行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人数能够满足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3.严格按照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资质规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监理业务;企业管理规范,企业文化建设良好,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技术、档案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效。
4.近两年在开展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中,认真履行监理合同,人员到岗到位,监理效果明显,受到项目业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好评。
5.企业创新发展成绩突出。近两年在监工程项目监理费合同额、监理业务收入和人均产值等指标位于行业同类或同等级企业前列。
6.无违法、违规行为,所监理的工程近两年未出现因监理责任原因带来的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
7.自觉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按时足额缴纳会费,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申报条件(同时具备)
1、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在总监岗位上工作两年及以上,近两年担任总监的工程项目监理效果明显,成绩突出。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近两年担任总监的工程项目未发生一般及其以上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事故。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管理能力,能妥善处理各建设主体之间的关系。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团结,岗位责任落实,服务到位,受到项目业主和有关方的好评。
5、考评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通报批评。
6、具有相应的技术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近两年内至少在公开发行的期刊(含《武汉建设监理》)发表过1篇技术、管理方面的文章(论文、经验交流、技术总结、讲课稿等)。未发表的,申报时需随申报材料提交一份本人独立撰写的技术、管理方面的文章(论文、经验交流、技术总结、讲课稿等)。
四、协会优秀工作者申报条件(具备其中一项)
1、具有强烈的行业全局意识,自觉维护行业利益,为树立行业良好形象、推动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作出重要贡献的。
2、服务意识强,热心协会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支持和参与协会工作;工作扎实、认真,在协会和会员单位中有一定的威信,为凝聚行业力量,提升协会地位作出重要贡献的。
3、自觉履行协会义务,主动承担协会职责,积极参与协会三个委员会和四个课题组及其他工作,负责组织或承担了部分具体工作,并发挥重要作用,取得一定成果和成绩的。
4、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在公开出版物发表有建树的论文、在全国性会议发表演讲或交流、为协会培训工作编写教材或担任讲师、获得国家级专利或专业性奖励、得到权威性媒体专题采访或报道,对扩大协会影响,树立行业形象起到重要作用的。
五、组织领导
1、成立“武汉市工程监理行业2014~2015年度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汪成庆;副组长:谢卫华、杨泽尘;组员:秦永祥、涂洪波、陈望华、夏明、杜富洲、马真、吴正邦。
2、领导小组下设企业考评组和项目及个人考评组。
杨泽尘同志任企业考评组组长。企业考评组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中有关企业综合情况部分的评审。
秦永祥同志任项目考评组组长。项目考评组负责申报材料中有关监理项目情况部分的评审。
吴正邦同志任个人考评组组长。个人考评组负责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和协会优秀工作者的资格审查工作。
已经参与2012~2014年度优秀项目监理部考评的企业,不再进行现场考评,以现有考评资料和考评结果为准;未参加2012~2014年度优秀项目监理部考评的企业,要重新申报;项目及个人考评组将对新申报的监理项目组织现场考评。
3、考评工作组成员将在会员单位内抽调相关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组成,由会长办公会审定。考评工作组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协会制定的评审纪律规定。
4、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协会秘书处,陈凌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有关评审工作的日常事务。
六、评选安排
1、申报: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参评企业和参评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30日。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统一报送评选工作办公室,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参评。
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申报材料填报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2014~2015年度武汉市先进工程监理单位申报表》。其中未参加2012~2014年度优秀项目监理部考评的企业,还应申报3个项目监理部供考评工作组抽查。申报表见附表1:《项目监理部申报表》,具体填表要求见武汉建设监理协会2014年12月22日文《关于开展评选2012~2014年度优秀项目监理部、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和先进监理工作者活动的通知》(武建监协 [2014] 10号)。
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申报材料填报内容及要求见附件2:《2014~2015年度武汉市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申报表》。
协会优秀工作者申报材料填报内容及要求见附件3:《2014~2015年度武汉市协会优秀工作者申报表》
2、评选考核内容及评审方式:本次先进工程监理企业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选考核内容包括五个部分,各部分分值分配如下:
(1) 企业经营情况(19分)
(2) 人力资源情况(18分)
(3) 社会信誉情况(18分)
(4) 业务开展情况(25分)
(5) 企业文化与社会责任(20分)
本次评选考核采取资料评审和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资料评审:以各会员企业上报的《武汉监理企业信用信息采集表》和《2014~2015年度武汉市先进工程监理单位申报表》为基础进行资料评审。所有会员企业应按协会2015年10月13日《关于开展武汉监理企业信用信息采集的通知》的要求,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武汉监理企业信用信息采集表》的填写上报工作。逾期未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选资格。
现场评审:在资料评审的基础上,考评工作组将对参评企业进行现场评审,对有关数据和资料进行现场核验,并完成其他现场评审工作。具体评审方法和计分细则由考评工作组制订,经会长办公会审定后执行。
七、名额控制
1、先进工程监理单位名额控制:甲级(含综合级)企业按照武汉建设监理协会甲级(含综合级)企业会员总数的35%和总数量不超过42家的双控指标取其少者进行评选;乙级企业按照武汉建设监理协会乙级企业会员总数的25%和总数量不超过6家的双控指标取其少者进行评选;丙级企业按照武汉建设监理协会丙级企业会员总数的20%和总数量不超过2家的双控指标取其少者进行评选。各级别企业评选总数若分别出现超42、6、2家企业最后得分相同并列的企业,由理事会根据各并列企业的市场信誉综合考量后投票产生。
2、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名额控制:(1)各企业申报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人数不得超过2015年12月31日本企业实际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的8%。(2)各级别企业申报人数最高限额:甲级(含综合级)限5人、乙级限3人、丙级限1人。(3)企业注册地不在汉会员单位按照驻汉分支机构实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控制,以2015年12月31日武汉建设监理协会入库资料为准。
3、协会优秀工作者名额控制:各会员企业限申报1名;协会秘书处和各委员会、各课题组各限推荐1名;申报或推荐重合的,不另增加名额。根据申报或推荐材料由考评工作组进行初选,择优评选推荐,理事会进行最终确认,总名额控制在50名以内。
八、决定与表彰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得分排名先后顺序和考评工作组推荐情况,按上述控制名额排出初评名单后,报协会理事会审议;理事会审议通过的名单将在武汉建设监理协会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最终公布名单,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武汉建设监理协会网站和期刊上予以公告并在协会第五届会员大会上进行表彰、授牌。
九、本通知的解释权属武汉建设监理协会。
备注:附件和附表已上传至群文件,此处略。
武汉建设监理协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