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组织开展《雇前背景调查与订立劳动合同的合规问题》 公益讲座
发布时间:2023-04-18 09:02:47
2023年4月12日14时30分,由武汉市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与监理协会、沈阳市建设监理协会、西安协会、厦门协会、成都协会联合主办的《雇前背景调查与订立劳动合同的合规问题》公益讲座顺利召开。本次讲座采用线上视频会议同步召开,会议由国家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福州省企业法律工作者协会理事、厦门市建设监理协会法律顾问张晓峰律师主讲,各会员企业负责人、党政办公室负责人、人力资源负责人近1000人参加了宣贯。
讲座会上,张晓峰律师对《雇前背景调查与订立劳动合同的合规问题》从雇前背景调查5大重点(为什么要进行雇前背景调查、背景调查要查什么、常用调查方法和渠道、哪些职位需要做背景调查、背景调查的注意事项)及订立劳动合同的合规(构成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在校大学生能否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退休人员再就业是劳动关系吗、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合规问题)进行前面细致的讲解,并结合实际案例对劳动合同纠纷进行深度剖析,通过分析《劳动合同法》相关条例对已发生的相关纠纷事件进行解读。
张晓峰律师强调,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对应聘者的情况了解只限于应聘者自行提供的简历、学历及面试内容等。除此方法外,企业可以通过对应聘者进行背景调查,了解应聘者的工作经历及情况、前同事或前公司领导的评价等,进一步了解拟录用员工的工作能力、诚信状况等。而通过背景调查可实现企业、人才和职位的高度匹配,大大提高招聘质量,降低试用期离职率及用人风险,节约招聘成本;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偏离法律、行政法规,可能产生无效合同,但又不能千篇一律地照抄法律、行政法规,而必须结合实际情况,特别要注意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留有余地的地方;
张晓峰律师指出,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讲座会上,张晓峰律师对《雇前背景调查与订立劳动合同的合规问题》从雇前背景调查5大重点(为什么要进行雇前背景调查、背景调查要查什么、常用调查方法和渠道、哪些职位需要做背景调查、背景调查的注意事项)及订立劳动合同的合规(构成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在校大学生能否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退休人员再就业是劳动关系吗、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合规问题)进行前面细致的讲解,并结合实际案例对劳动合同纠纷进行深度剖析,通过分析《劳动合同法》相关条例对已发生的相关纠纷事件进行解读。
张晓峰律师强调,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对应聘者的情况了解只限于应聘者自行提供的简历、学历及面试内容等。除此方法外,企业可以通过对应聘者进行背景调查,了解应聘者的工作经历及情况、前同事或前公司领导的评价等,进一步了解拟录用员工的工作能力、诚信状况等。而通过背景调查可实现企业、人才和职位的高度匹配,大大提高招聘质量,降低试用期离职率及用人风险,节约招聘成本;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偏离法律、行政法规,可能产生无效合同,但又不能千篇一律地照抄法律、行政法规,而必须结合实际情况,特别要注意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留有余地的地方;
张晓峰律师指出,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