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履职责任研究》结题验收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0-08-07 00:00:00
(记者:冯梅)7月24日上午,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委托武汉市土木建筑学会在我会圆桌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对我会开展的《武汉地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履职责任研究》(项目编号201519)进行结题验收。本课题经与会专家认真研究和热烈商讨,最终顺利通过验收。
参与本次课题验收会的领导有:市城建局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副处长徐兰、武汉土木建筑学会秘书长杨月红,我会会长汪成庆,课题负责人、武汉科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兴国,我会秘书长陈凌云。华中科技大学建筑设计院院长陈海忠、中晟宏宇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秦永祥、中冶南方武汉咨询管理公司总经理杨泽尘、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雁然以及武汉华胜公司监理事业部副经理张郁平作为评审专家参会。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我会自2015年以来开展了《武汉地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履职责任研究》课题研究工作,并已形成项目研究成果——《武汉地区建设工程监理履职工作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本《标准》自2016年5月在全行业宣贯并纳入试运行以来,在全市监理履职检查中多次作为参考标准,效果良好。
验收会上,本课题负责人胡兴国代表课题组向与会领导和专家汇报了《武汉地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履职责任研究》课题的研究过程和相关研究内容。
在听完课题汇报后,验收评审组各位专家依次对《标准》有关问题进行了质询讨论并提出评审意见,一致认为课题组专家花了大量心血,成果丰富;课题研究非常必要,不仅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更关系到整个监理咨询行业和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经集体审议,评审组专家一致认为项目组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内容,项目验收资料完整,内容齐全,达到了预期的研究目标,同意通过验收,得出了如下研究结论意见:
一、《标准》不仅细化了我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标准上的相关要求,更结合我市地方性规定在监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上相对具体、详实,具有可操作性和指导性;
二、创新性和针对性地提出了“监理人才管理与培训及考核工作标准、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计费规则、经营工作与市场行为标准、监理部人员配置标准”等配套指导性标准;
三、结构合理、内容完整、实施性好,既能有效指导我市监理企业和从业人员开展监理工作,又能为建设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检查、监督、考核、评价监理机构服务质量和效果提供标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