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0 14:07:19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省勘察设计协会、省建设监理协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5〕11号,下称《通知》)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行业统计调查工作,全面掌握我省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系统管理账户
各市(州)住建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和岗位人员调整,确定负责勘察设计统计、工程监理统计的科(处)室及负责同志,相关信息更新情况请于2025年2月15日前报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统一建立统计报表系统管理账户,并授权对企业填报的数据进行分类、分级审核。
二、严格组织做好统计调查工作
《通知》明确了工程勘察设计和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范围,以及数据报送流程和时间节点。各市(州)住建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要求,从严从细组织开展好本地区2024年度统计调查工作,并组织每月填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领域就业人员情况。
三、切实提高工作质效
(一)强化督办落实。各市(州)住建部门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同志,要加强与相关企业的沟通、协调和督办,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共同开展统计调查工作;同时对本地区相关企业进行摸排,及时更新企业信息,有效治理“僵尸企业”,确保纳统企业年度报表应报尽报。
(二)保证时间进度。各市(州)住建部门要组织行业企业务必于2025年2月28日前,登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信息管理系统(https://jzsctjbb.mohurd.gov.cn),填报各项统计调查数据,上传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扫描件。各市(州)住建部门要做好数据审核工作,于2025年3月15日前通过统计调查系统将本地区统计调查数据报送省住建厅。
(三)确保数据质量。各市(州)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做好统计调查数据报送和审核工作,确保统计调查数据上报及时、完整、准确,坚决防范数据造假、弄虚作假情况,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联系人:建筑市场监管处 宋海兵
电 话:027-68873409,13871434087
邮 箱:751154853@qq.com
附件:1.2024年统计报表系统管理账户登记表
2.关于开展2024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5〕11号)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5〕11号,下称《通知》)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行业统计调查工作,全面掌握我省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系统管理账户
各市(州)住建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和岗位人员调整,确定负责勘察设计统计、工程监理统计的科(处)室及负责同志,相关信息更新情况请于2025年2月15日前报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统一建立统计报表系统管理账户,并授权对企业填报的数据进行分类、分级审核。
二、严格组织做好统计调查工作
《通知》明确了工程勘察设计和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范围,以及数据报送流程和时间节点。各市(州)住建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要求,从严从细组织开展好本地区2024年度统计调查工作,并组织每月填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领域就业人员情况。
三、切实提高工作质效
(一)强化督办落实。各市(州)住建部门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同志,要加强与相关企业的沟通、协调和督办,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共同开展统计调查工作;同时对本地区相关企业进行摸排,及时更新企业信息,有效治理“僵尸企业”,确保纳统企业年度报表应报尽报。
(二)保证时间进度。各市(州)住建部门要组织行业企业务必于2025年2月28日前,登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信息管理系统(https://jzsctjbb.mohurd.gov.cn),填报各项统计调查数据,上传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扫描件。各市(州)住建部门要做好数据审核工作,于2025年3月15日前通过统计调查系统将本地区统计调查数据报送省住建厅。
(三)确保数据质量。各市(州)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做好统计调查数据报送和审核工作,确保统计调查数据上报及时、完整、准确,坚决防范数据造假、弄虚作假情况,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联系人:建筑市场监管处 宋海兵
电 话:027-68873409,13871434087
邮 箱:751154853@qq.com
附件:1.2024年统计报表系统管理账户登记表
2.关于开展2024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5〕11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2月8日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