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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专项检查暨表扬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31 17:56:20


各会员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城建局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监理企业和人员“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推动市城建局专项检查活动中发现问题的及时、有效整改,不断提升行业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强化城市文明施工管理等方面履职尽责、担当有为的能力,进一步促进我市监理咨询行业的诚信自律,营造竞争有序、服务规范、风清气正的行业发展环境,经协会第六届三次理(监)事会研究,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咨询专项检查暨2022~2023年度先进监理咨询项目部、优秀项目负责人评选表扬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武汉市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与监理行业2022~2023年度监理咨询专项检查暨表扬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夏亮、汪成庆;副组长:杨泽尘、秦永祥、杜富洲、廉新斌;成员:夏明、程小玲、魏家旺、荣茂华、王继全、黄泽光、陈凌云。
      领导小组下设项目检查组、优秀个人评审组和监督组等三个工作组。秦永祥同志兼任项目检查组组长;杨泽尘同志兼任优秀个人评审组组长;杜富洲同志兼任监督组组长。
      项目检查组将依据会员企业申报项目数量情况,下设若干项目检查工作小组。各检查工作组组长由协会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协会专家委领导担任,小组成员将在行业自律委和行业专家委库中抽选相关专家组成,并报行业协会党支部和会长办公会共同审定。
      项目检查组、优秀个人评审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组全程参与监督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行业协会制定的检查、评审工作纪律规定和标准,检查、评审前行业协会将组织全体参评专家进行统一标准、要求的交底工作。
      检查、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协会秘书处,陈凌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有关检查评审工作的日常事务。
      监理咨询专项检查及先进项目部、优秀个人的表扬活动是一项专业性、规范性、敏感性、时效性较强的工作,务必请各会员企业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其中,共同推进我市工程监理咨询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活动安排
      本次检查和表扬活动秉持自愿申报原则,会员企业可根据专项检查与表扬活动工作方案和自身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参评项目部和个人。协会不以任何方式收取被检企业、项目部和个人的费用。
     (一)活动时间安排
      1、企业申报和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8月31日至9月20日):
      各会员企业应对照《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4201/T653-2021)(以下简称《监理规程》)监理工作标准及《市城建局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监理企业和人员“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专项检查内容要求,在各监理咨询项目部自查的基础上,制定自查工作方案,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带队对每一项在监、在管工程进行认真自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2、组织检查 (2023年10月7日至10月31日)。武汉市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与监理协会组织行业专家委开展此次专项履职检查。
      3、总结、通报阶段(2023年11月)检查结束后将进行一次集中的“线上+线下”行业讲评并将检查结果上报至武汉市城乡建设局、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专项检查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个人及履职情况良好的监理咨询项目部由协会发文表扬,在全行业中进一步发挥标杆引路的示范带头作用;对问题较多的监理咨询项目将予以通报批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报请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协会还将依照《武汉建设监理咨询行业信用评价动态监管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根据本次专项检查结果实时调整企业信用等级。
     (二)检查范围
      本次专项检查与表扬活动依照本《通知》要求,检查范围包括在武汉市境内从业的建设工程监理咨询会员企业及其所设立项目监理咨询机构承揽的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含水利、交通、电力、化工等专业)工程。为了指导并促进本地区工程监理咨询企业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本地注册的会员企业可申报外地项目,非本地注册的会员企业不可申报外地项目。
      本次专项检查将根据市城建局要求、结合市城建局专项检查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未参与本次活动且在武汉市从业的企业或项目机构开展随机抽查及“回头看”检查。
     (三)表扬条件
      1、先进监理咨询项目部:

      (1)总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项目监理咨询部组成人员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和行业自律公约开展监理工作,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和合同职责;项目部班子团结,有凝聚力,爱学习,工作协调好;
      (2)组成人员和专业结构配备符合项目等级、规模和工程特点要求;其中,授权的见证人员系实名认证且通过能力评价,获得《见证取样知识培训合格证》并按检测信息化要求开展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
      (3)监控有力,监理咨询工作满足规范要求,各项监理咨询内容落实到位,方法科学,数据可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评价良好;
      (4)项目监理咨询部办公环境较好,根据项目建设特点配备了必要的检测试验仪器、设备和辅助用品;
      (5)所监理咨询的工程没有发生因监理咨询责任而引发的较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截止2023年8月31日,在 2022-2023 年度内“全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工作情况通报”中未列入“文明施工较差工地”名单。
      (6)根据《关于举办第一届武汉市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与监理行业BIM技术项目咨询运用成果大赛的通知》精神,获得第一届武汉市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与监理行业BIM技术项目咨询运用成果大赛的入选决赛项目和优秀项目,且已申报本次优秀项目部评选。
      2、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优秀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
     (1)热爱祖国、遵守法纪、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

     (2)廉洁奉公,诚实守信,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腐败行为,在本单位和行业内具有良好口碑,考评期内无不良记录,未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通报批评;
     (3)能到岗履职,在全市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实名制检查情况通报中未被公示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考勤率较低工地”;
     (4)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和组织、协调、沟通、管理能力,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妥善处理各建设主体之间的关系。组织机构内部团结,岗位责任落实,服务到位,受到项目业主和有关方的好评;
     (5)努力钻研业务,工作精益求精,在工程监理与咨询业务工作、专业理论研究方面贡献较为突出;具有相应的技术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近两年内至少在公开发行的期刊(含《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发表过1~2篇技术、管理方面的文章(论文、经验交流、技术总结、讲课课件等)。未发表的,申报时需随申报材料提交一份本人独立撰写的技术、管理方面的文章(论文、经验交流、技术总结等);
     (6)正确处理行业、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尽职尽责,工作业绩突出;
     (7)积极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本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参加各类专业培训,为工程监理与咨询行业的改革发展献计献策;
     (8)申报优秀总监工程师或优秀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我会会员企业实际在岗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人员;
     (9)根据《关于举办第一届武汉市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与监理行业BIM技术项目咨询运用成果大赛的通知》精神,荣获第一届武汉市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与监理行业BIM技术项目咨询运用成果大赛入选决赛项目和优秀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咨询负责人,且已申报本次优秀项目负责人评选。
     (四)活动申报及名额限定
     按照企业自主、自愿和实事求是原则开展申报工作,协会不向申报企业和人员收取任何形式的活动费用。本次监理咨询专项检查及申报工作将采取线下报送的方式,企业可于2023年8月31日开始将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保存U盘)一并按项目和个人分别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驻汉机构公章)报协会秘书处,参评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逾期未申报的企业协会将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1、项目申报:企业填报《企业(驻汉机构)在建备检项目暨先进项目部参评汇总表》及《2022~2023年度武汉市先进监理咨询项目部申报表》的项目等级、专业应与企业资质相匹配,且填报数量不超出如下标准:综合资质企业一级项目8项;甲级资质企业一级项目6项;乙级资质企业二级项目4项(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划分参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项目等级划分标准)。荣获第一届武汉市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与监理行业BIM技术项目咨询运用成果大赛入选决赛项目和优秀项目的工程项目名额单列,不受以上申报名额限制。
     2、为全面检查评价在建项目监理咨询服务质量,企业填报的项目原则上应为2022~2023年的在建项目(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为主体工程,非装修阶段;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则为总进度不低于40%;咨询服务项目要求进入施工阶段,投资总额完成不低于40%)。满足检查要求的在建项目不应少于企业填报项目总数量的2/3。

     3、优秀个人申报:企业依照填报的《企业(驻汉机构)在建备检项目暨先进项目部参评汇总表》及《2022~2023年度武汉市先进监理咨询项目部申报表》相应内容,原则上应申报备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作为本企业优秀项目负责人,优秀个人的申报数量与备检项目申报数量一致。
      荣获第一届武汉市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与监理行业BIM技术项目咨询运用成果大赛入选决赛项目和优秀项目的负责人单独申报并注明“BIM技术项目个人”。
     申报结束后,由秘书处统计汇总备检项目并计算全部申报项目的平均自评分。
     行业自律委及监督组将从企业填报的《企业(驻汉机构)在建备检项目暨先进项目部参评汇总表》中随机抽取一项进行项目检查,项目检查工作组组长于检查前24小时内通知被检查项目部和备检人员。
     优秀个人评审组将依据项目检查组检查结果及汇总意见,参照优秀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予以审核,提出相应表扬意见。
     (五)检查内容及方式
     本次武汉市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与监理行业监理咨询专项检查与表扬活动采用计分制量化评分,项目检查满分为100分。
     监理项目检查标准以《监理规程》的附录E为依据,结合了《市城建局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监理企业和人员“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检查内容包含:项目监理机构、监理规划细则及监理资料、施工准备阶段相关审查、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文明施工管理的监理工作、进度、造价控制、工程验收与业主满意度等,具体标准见附表五;咨询项目的检查标准及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六。
     申报单位应严格依据检查标准,严肃认真地组织自评,实事求是填报备检项目的自评分。对企业申报项目的平均自评分高于协会统计的全部申报项目平均自评分2分(含)以上的企业,随机抽查项目数量相应增加至2项。
     本次项目检查采取内页资料检查和现场实体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检查完毕,由被检项目负责人签字。
     三、检查结果及运用
     1、各项目检查小组完成全部被检项目检查后,向项目检查组提交书面检查报告,项目检查组汇总后报领导小组。
     其中企业申报项目的最终得分按如下方式统计:
     项目最终得分=项目自评分×分值调整系数;
     分值调整系数=企业被检项目实际检查得分÷备检项目自评分(如为2项被检项目,该企业的分值调整系数取2项调整系数的平均值)。
     2、项目检查组将所有申报项目最终得分统计完毕后,按得分高低排序;其中先进项目部表扬名额为按得分排序的前60%(含);且先进项目部得分不低于80分。
     3、对本次专项检查中实体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问题突出,监理履职与《建设工程监理规程》要求严重不符,内页资料管理混乱或本次项目专项检查得分排名倒数10%的项目,将依据《通知》规定,由项目检查组向领导小组提出处罚建议。
     4、获得表扬的备检项目部项目负责人获得表扬资格,经优秀个人评审组审核满足相关岗位先进个人申报条件后予以通过,优秀个人评审组汇总优秀个人名单后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将本次活动的结果、表扬或处罚意见报协会理(监)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确定表扬公示名单,并在武汉市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与监理行业协会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最终公布各参评企业先进项目部、优秀项目负责人表扬名单,并将根据《武汉建设监理咨询行业信用评价动态监管实施细则(试 行)》 ,结合企业项目获得的表扬或处罚情况,及时调整企业信用等级。表扬及处罚结果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部门备案,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项目差异化监管的重要依据。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为推动武汉市《监理规程》落实落地,整顿和规范《市城建局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监理企业和人员“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部分监理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行为不规范、人员配置不满足《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导则》(T/CAEC 004-2023)、履职尽责不到位等各类突出问题,提升行业从业形象,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咨询行业作用,特开展本次检查评先活动。请各会员企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从维护行业市场秩序、促进监理咨询行业健康发展、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不断提高我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水平的高度,认识《监理规程》的标准引领作用,以市城建局专项督查和本次监理咨询履职专项检查为契机,全面提升建设监理咨询工作质量和服务能力。
     (二)精心组织。各会员企业要以市城建局专项督查问题为导向、对照《监理规程》标准及本次履职考核内容、指标要求,认真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我会将结合《监理规程》标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要求和本地区监理咨询履职的工作实际,制定针对性检查实施方案并及时公布,用于指导监理咨询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保证自查的覆盖面。自查要查深查细、不走过场,要通过自查,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自查整改取得实效。
     (三)促进行业整体提升。此次专项履职检查活动结束后,拟于2023年12月,公开表扬一批在本次检查活动中表现优异的监理咨询项目部和先进个人。同时对扰乱行业秩序、恶性低价竞争、履职尽责严重缺失、服务品质低下和不积极配合本次检查工作的监理咨询企业、项目部及个人通过约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纳入企业信用等级动态评价、通报业主单位、上报主管部门等方式予以处理。我会也将认真总结,分析行业内存在的共性问题,通过召开行业讲评会方式,强化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识和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我市建设监理咨询行业履职能力和社会形象。
协会联系人及方式:  
     王工  电话:027-88109961,手机:13317152433。


 
武汉市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与监理协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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