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浏览武汉市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与监理协会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协会工作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武汉市职称评审(监理与咨询行业

发布时间:2018-04-09 00:00:00

 关于开展2018年武汉市职称评审

(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专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监理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管理水平和市场核心竞争力,自2011年以来,协会连续七年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大力支持下成功举办了“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职称评审专场”,得到了广大会员单位的高度肯定。特别是在2017年的评审中,高中级共通过194人,通过率达78%。此次申报资料规范性较2016年提升了18%。占比建筑类参评人员1/4,创历年申报人数新高。

经与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导商议,4月会长轮值工作会议研究决定,我会将于今年6月底面向全体会员单位开展2018年武汉市职称评审(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专场)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流程

 

二、申报对象及所需材料

请在群文件下载“2017评审申报工作指南(20170731)”,详细阅读申报条件及要求

 

三、协会服务

为有效提高本年度职称申报工作的效果,企业可派一名分管职称申报工作人员(为方便管理,暂一个单位接收一人进群)进入“监理协会职称评审专场QQ群”(群号:498474105),群内将对材料填写进行指导,并推送本年度最新职称工作文件。另考虑监理行业特殊工种性,经与市人社局职改办协商,凡参加职称评审(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专场)的人员,在论文考核方面可作两种选择:

1、论文已发表(近五年需在省、市一级及以上杂志上发表,申报中级要求1-2篇,申报高级要求2-3篇,在我会期刊《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上发表均属市一级杂志发表;

2、论文未曾发表(申报人员需在2018年7月以前将论文报至协会邮箱39160105@qq.com(备注:单位-职称级别申报-论文评审),申报中级要求2篇,申报高级要求3篇,协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的论文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各人才中心暂不受理无协会审核意见的论文)。

 

四、新政策解读

随着国家一系列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的新举措出台,今年的职称改革也呈现新面貌,不仅破除了对身份、档案等人事关系的壁垒,更加大了对个人品德、能力、业绩的考察,重品德先行、个人信用的诚信体系建设必将是大势所趋。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适当向艰苦行业和基层一线倾斜,完善高、中级职称量化评审办法,根据各行业领域、专业岗位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

2、放宽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等要求。从2017年5月1日起,职称外语(医古文、古汉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和继续教育证书不再作为我市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

3、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转评政策。从2017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专业调整需转评申报其他系列职称的,应先平级转评;

4、调整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中级职务考核认定政策。从2017年起,将取得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人员纳入中级职务考核认定范围,认定程序上须经相应中级评委会提出认定意见,审议投票以获得2/3及以上赞成票者视为通过。

 

五、注意事项

1、结合单位招投标过程和个人报考注册监理工程师中对职称的硬性要求,请各单位加强宣贯职称工作的必要性;

2、人员档案存放地的归属。申报职称的首要条件是个人需将档案存放在武汉市及其下属区人才中心。凡档案遗失、个人自行保管、存放在无档案托管权限的单位或省人才中心的均不能进入本会专场评审;

3、需注意人员缴纳社保时间。根据市职称文件要求,申报中级职称人员需提供60个月社保证明(无需连续缴纳,累计满60个月即可),高级职称需提供72个月社保证明,鉴于每个区标准不一,可提前询问档案所在人才中心,以各人才中心标准为准;

4、加强平时资料的管理。尤其是对监理工作业绩证明的收集,如《监理业务手册》、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监理工作总结等;

5、为更有效做好此次职称申报工作的咨询、服务和协调工作,请各会员单位组织人员认真积极做好准备,熟悉申报流程,以期较好地完成此次职称申报工作。

 

请各会员单位仔细阅读以上内容,在7月前(逾期不受理)将申报人员的论文提交至协会培训咨询部何冠卿(邮箱:39160105@qq.com,请在论文文件名备注:单位-职称级别申报-论文评审)。

联系人及电话:何冠卿   88109963

 

 

                                   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协会

                              ○一八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