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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汉建设监理行业自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5 00:00:00

关于开展武汉建设监理

行业自治活动的通知

武建监协[2016]13号

 

 

各会员单位:

为适应国家对社会组织的新政策、新思维、新环境要求、集结全市监理人智慧,增进全市监理人感情,形成全市监理人共识,打造全市监理人责任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荣誉共同体,共同维护监理行业整体利益,充分发挥工程监理作用,向全社会提供高品质的监理服务,铸就受人尊重的工程监理行业,助推本地区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经武汉建设监理协会第五届一次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为不断完善和构建协会常态化自治机制,特组织、开展此项活动。

一、总体思路及实现形式

1、实现协会工作理念创新,由“行业管理”向“行业治理”转变。行业治理的总体思路是:努力构建党委领导、协会主导、会员参与、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的监理行业治理新格局,使会员单位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既不打“价格战”又能打“价值战”,充分发挥工程监理作用,提升监理行业效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构建行业自治体系,提高行业治理能力。我们要在加强企业自律、维护行业利益,加大行业交流、开展有序竞争,强化监理作为、倡导诚信经营上动真脑筋、下真功夫,以促进行业技术进步,企业、个人效益双提升。构建行业自治体系,让大企业有责任、能担当,中小企业有贡献、能自律,从而集结全行业人的集体智慧,打造全市监理行业 “白金十年”。自治体系的实现形式是:建立会长(常务副会长、监事长、副会长)牵引、常务理事(监事)主导、理事带头、会员参与、协会监督的行业自治体系新构架,形成以“1+2+5+N”为单元的多小组构成的行业自治新格局。

二、领导机构及职责任务

1、成立自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汪成庆  

副组长:杨泽尘 杜富洲

成员:秦永祥、张自荣、夏明、程小玲、胡兴国、蔡清明、陈凌云

2、领导小组基本职责和任务

1)领导、指导、监督本地区监理行业自治行动的开展;

2)制定本地区监理行业自治行动方案和办法措施,受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委托可对外发布自治行动中的有关信息;

3)联合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开展对行业不自律的企业、个人按照《行业自律公约》进行惩戒或曝光处理;

4)协调处理不同自治小组间的诉求、纠纷及市场经营活动;

5)组织开展跨组活动;

6)评价各小组活动开展情况;

7)每年度进行活动总结并向市城建委、市民政局作出专题汇报。

三、成立自治活动工作小组

    将协会所有会员单位按照专业、区域等形式不同划分成八个工作小组,负责日常自治活动的实施与开展,具体分组如下:

    1组

组长:杨泽尘  常务副组长:何刚雁、黄泽光

副组长:万飞(市政院)、王志刚(襄阳华罡)、田野(湖北九州)、李猛(武汉桥梁)、付火箭(北京华太)

组员:16名会员企业(具体名单附后)

2组

组长:杜富洲  常务副组长:张艳文、卢其雄

副组长:付宇东(湖北三峡)、冯俊岭(武汉永鸿)、朱东(武汉东盛元)、任伟辉(湖北东泰)、刘强(中技国际)

组员:16名会员企业(具体名单附后)

3组

组长:秦永祥  常务副组长:牛焕功、王启初

副组长:杜衍昆(武汉江南)、李力(湖北南方)、李必丰(武汉金龙)、李志华(上海天佑)、陈璐佳(武汉扬子江)

组员:17名会员企业(具体名单附后)

4组

组长:张自荣  常务副组长:金会容、周建

副组长:杨小成(湖北百顺)、杨洪贵(武汉江河)、杨德斌(湖北中南)、肖诗介(武汉合盛)、吴天亮(宜昌宏业)

组员:16名会员企业(具体名单附后)

5组

组长:夏明  常务副组长:石峰、郭家丽

副组长:张西兰(铁四院)、陈发源(中轻院)、吴东平(武汉华立)、吴堂颢(湖北环鹏)、宋麒(武汉安宇)组员:16名会员企业(具体名单附后)

6组

组长:程小玲  常务副组长:秦维嘉、魏庆东

副组长:陈建波(厦门兴海湾)、郝永新(湖北联兴)、柯荣(武汉联发)、郭念(湖北中南市政)、徐波(厦门港湾)

组员:16名会员企业(具体名单附后)

7组

组长:胡兴国  常务副组长:马真、周玉锋

副组长:黄昆(武汉五环)、黄凯康(武汉东风)、黄晓军(湖北新天地)、盛祥雪(武汉三楚)、康琳(湖北亚太)、彭宏玮(武汉现代)

组员:15名会员企业(具体名单附后)

8组

组长:蔡清明  常务副组长:俞黎明、俞良国

副组长:喻利华(武汉市政)、鲁金华(湖北公力)、曾迎章(武汉南亚)、蔡琪翔(武汉盛强)、李丹(湖北环宇)、潘伦华(武汉青山)

组员:15名会员企业(具体名单附后)

四、自治工作小组的职责与基本要求

自治活动应围绕加强会员之间了解,增进会员之间友谊,形成会员之间共识,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强化行业自律、加强会员之间交流学习,提高会员企业的管理能力和人员素质水平等方面开展。

各自治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管理与协调下,根据自身情况开展自治、交流活动,以促进监理履职尽责工作到位和有序竞争,不相互压价杀价,不承揽业主要求的超低价项目,不签订阴阳合同,形成有效的价格与价值相匹配的监理行业价格体系为出发点有序开展活动。

活动形式不限,由各小组自行制定实施,但各小组应确保每季度开展活动至少1次,同时将活动方案、开展情况及活动总结等事项定期报协会秘书处备案。

五、自治活动开展形式及主要目的

1、组织交流学习、观摩、研讨、文体、沙龙和高峰会等各类健康活动;

2、切实遵守并有效维护《武汉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并配合协会自律与诚信管理工作委员会、行业发展专家委员会开展各类自律及履职履责标准的检查、考评活动;

3、协调小组成员间的分歧及市场经营活动;

4、促进小组成员间的互帮互助及互补性合作;

5、收集小组成员诉求,化解组内成员间的利益纠纷及矛盾,必要时可上报自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沟通协调。

六、自治工作计划安排

1、时间安排:

1)2016年6月末,形成并通过《武汉建设监理行业自治行动方案》;

2)2016年7月开始至年末,在全体会员企业中启动《武汉建设监理协会行业自治行动方案》,年末组织“回头看、左右看和向前看”,总结经验和不足,修订和完善该方案;

3)2017年元月开始,行业自治行动方案常态化运行。

2、各小组每年1、4、7、10月初向秘书处报送当期活动安排,领导小组统一平衡后形成当季的行业自治整体活动安排。

3、各小组在开展活动前可邀请其他组部分成员以观察员身份参加本小组活动,其他小组成员也可主动申请参加本组活动,经本组组长同意后,可以观察员身份参加本小组活动,以达到更广泛地交流互鉴。

4、秘书处是自治活动的服务部门,不定期安排监督协调小组成员参加、指导各小组活动。

七、成立自治工作监督协调小组

组长:汪成庆

副组长:杨泽尘、杜富洲

成员:张艳文、卢其雄、陈凌云、冯梅、艾亮、记者团

八、监督协调小组工作职责

1、受邀参加并监督协调各小组自治活动;

2、对各小组活动中可能遇到的困难提供支持,帮助自治活动小组予以协调解决;

3、收集各小组活动有价值或带有共性的信息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形成行业共同行动;

4、根据各小组活动开展情况,向该组提出下一步活动建议;

5、对各小组活动成果给予初步评价,并在每年终的小组综合考评中提出评价意见。 

附表:武汉建设监理行业自治分组表

                                     

 

 

 

 武汉建设监理协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