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建设监理协会关于调整“行业专家委”、“
发布时间:2016-07-25 00:00:00
武汉建设监理协会关于调整
“行业专家委”、“编委会”委员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一年多来,在“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发展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和“武汉建设监理协会期刊编委会”(以下简称“期刊委”)的大力支持下,行业协会在政策研究、法规建设、行业宣传、教育培训、经验交流、信息化建设和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高建设投资效益等方面取得可喜成绩,为促进武汉市经济建设和工程监理行业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和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精神,对监理行业的发展是一个难得的契机,尤其是伴随国家行政体制各项改革的全面深入,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工程建设监理改革的新政策,给监理行业带来了更大压力。2016年5月31日,武汉建设监理协会第五届领导班子经全体会员民主选举产生,在此基础上,我们该如何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咨询在武汉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中的重要作用,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监理履职能力和水平,创新行业发展理念,深化工程监理咨询行业改革创新,这些将是武汉建设监理咨询行业必须面对的紧迫问题。为此,经协会第五届一次理事会、监事会研究,决定在原有“专家委”和“期刊委”的基础上扩充专家队伍,增补两大专委会的委员。
一、委员的主要任务
(一)专家委
1、与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理论研究委员会对接,开展影响武汉本地区监理咨询行业生存与发展重大课题的理论研究,形成有指导性的行业发展建议;
2、为政府主管部门决策提供有价值、可供参考的咨询意见,需要时,以第三方购买方式参加;
3、服从行业发展,服务广大会员企业,为行业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积极配合做好行业自治工作,对行业自治体系构建过程中涌现出的新问题、新风险作好提前预控和预警,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安排;
4、积极宣传工程建设有关政策法规,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和技术咨询,破解难题,指导发展。在行业内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开展课题调研及技术讲座,为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决策提供可行性依据;
5、敦促各监理咨询企业遵守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规范工程监理咨询市场秩序,推动全市监理咨询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6、接受政府主管部门邀请,参与工程事故调查,分析鉴定事故成因,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发挥专家智库作用,为企业维权提供专业意见;
7、协助武汉建设监理协会搞好各类评审、评比,组织开展相关业务竞赛活动;
8、完成武汉建设科技委、市城建委质安处、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等相关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期刊委
1、负责对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有关方针、
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尤其对新近出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进行重点宣贯及解读;
2、参与并主导《武汉建设监理》、武汉建设监理网网站(含微信、微网站两个平台)的组稿、编审、推广工作;
3、全面主持行业文化建设,策划重大行业活动并积极投身其中,利用各种媒介积极向社会发声,不断彰显行业正能量,传递行业新动能;
4、根据《刑法》、《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类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经典案例进行分析,特别是对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定和量刑的剖析,强化监理履职尽责和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降低执业风险;
5、协助行业协会“自律委员会”有效开展行业自律工作,利用多种媒介达到惩恶扬善的目的,有效荡涤行业风气,鼓舞监理人心;
6、协助协会做好与国家、各省、市兄弟监理协会联系、交流及各项业务对接工作,并与之形成良性交流与互动,互相取长补短,为有效做好协会通联工作贡献力量;
7、全面负责协会的公关外联、行业形象宣传工作,做好对外形象宣传及维护,及时对接各类建议,做好相关解答;
8、协助武汉建设监理协会搞好各类文体活动、公益活动、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并做好宣传口径的把关和发挥好行业播种机的功能。
二、组织机构及委员产生
(一)“专家委”
“专家委”为市建设监理协会五大常设机构之一,在市城建委质安处和市监理协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专家委”的成员应为政策、法律、经济、工程等的专业人士,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专业实践经验。
“专家委”设:主任委员1人,常务副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3人。
(二)“期刊委”
“期刊委”为武汉建设监理协会五大常设机构之一,在市城建委质安处和市监理协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拟聘请12名左右具备良好职业操守、责任担当意识强、工作主动积极、专业理论知识丰富、文笔优秀的专业人员为“期刊委”的组成成员。
“期刊委”设:名誉主任一人,顾问二人,主任一人,副主任三人,执行委员两人。
“专家委”和“期刊委”委员采取自愿加入和自愿退出机制。两大委员会受武汉市城建委质安处和武汉建设监理协会委托,开展与主要任务相关业务,履行相应职责,不享有工作以外的特殊权利。“专家委”和“期刊委”委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相应法定责任。
三、推荐委员条件及方法
(一) “专家委”推荐条件
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和专家工作要求,具备以下七项条件中的六项者可推荐入选“专家委”。
1、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热爱建设监理和工程咨询事业;
2、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技术、经济、法律、管理工作经验,知晓行业发展规律,熟悉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及建设工程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管理规定,从事工程管理或工程监理咨询工作15年及以上;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正高职专业技术职称或任副高职专业技术职称满8年,在本企业或本单位属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领军人物或在行业内有较大的影响力;
4、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其他国家注册资格中的一项或多项;
5、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水平,形成了较为丰富的学术成果,曾在相关期刊上公开发表过一篇或多篇作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或学术专著;
6、年龄为68周岁及以下(1947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有足够时间和精力胜任专家工作;
7、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的在某一领域或专业有独特建树和影响力的人员。
(二)“期刊委”推荐条件
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和专家工作要求,具备以下七项条件中的五项者可推荐入选“期刊委”。
1、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建设监理和工程咨询事业;
2、具备丰富的监理一线工作经验,了解监理现场实际,能传递监理呼声,反映监理诉求;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优秀的写作能力和演讲表达能力,在本企业从事项目管理、行政管理或直接参与企业文化建设的负责人优先;
4、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水平,形成了较为丰富的学术成果,对行业协会“一刊一网”的建设能提供各类前瞻性、精准性意见和建议;
5、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能主动履职,认真履职,切实履职,利用各种媒介宣传行业,传播行业;
6、为人正派,诚实守信,性格率真,热爱学习,关注文化事业,能够高效、严谨完成各类工作任务;
7、年龄在58岁以下(1959年1月1日后出生),会操作电脑,身体健康,为人踏实,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胜任专家工作。
(三)推荐方法
“专家委”、“期刊委”组成人员的产生由武汉建设监理协会发文到全体会员单位并在协会网站上刊发推荐条件。武汉地区各监理咨询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上有志参与并热心支持此项工作的人士均可通过自荐或组织推荐方式到武汉建设监理协会秘书处报名。
四、经费来源
“专家委”和“期刊委”隶属武汉建设监理协会,在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质安处和武汉建设监理协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活动经费由武汉建设监理协会自行筹措解决。“专家委”和“期刊委”接受政府购买服务和社会相关课题研究取得的经费作为的经费补充。
五、批报程序
武汉建设监理协会秘书处对本人申请或组织推荐的送达材料进行初审,对原“专家委”和“期刊委”委员,单位予以重新确认后,也需报送具有所在单位盖章的申报表。协会对初审合格人员由武汉建设监理协会会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并上网公示,无异议后报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质安处和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科技委备案。希望各单位充分重视此项推荐工作并严格把关,宁缺毋滥,以期建立一支在行业内外有影响力、有公信力、有服务广大企业能力的工程监理咨询行业专家团队。
六、申报资料
1、填写《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发展专家委员会成员申报表》(附表一)和《武汉建设监理协会期刊委员会成员申报表》(附表二)(一式贰份);
2、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申请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国家有关注册执业资格证、岗位证和在有关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和学术专著等专业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各单位于2016年8月5日前将申报人员相关材料报武汉建设监理协会秘书处,过期不予受理,敬请理解。
联系人及电话:艾亮 88109962
附表一:《武汉建设监理与咨询行业发展专家委员会成员申报表》;
附表二:《武汉建设监理协会期刊委员会成员申报表》
武汉建设监理协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