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建设监理行业“营改增”政策解读及应
发布时间:2016-04-07 00:00:00
各监理企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3月23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确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鉴于建设监理行业自身的特殊性,“营改增”的推行涉及其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将面临从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和税率、计税依据、主管税务机关的不同,企业是否存在重复征税问题;是否利于行业技术改造和人员专业提升;是否有进项税额抵扣项;是否受到现金流、收入和利润的影响。
结合行业实际情况,根据广大会员单位需求和建议,协会定于4月底举办“营改增”政策解读及应对措施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6年5月7日上午8:30准时开始
培训地点:湖北大学四号楼407教室 (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二、培训对象
各监理企业领导(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相关财务负责人,每家企业限定报名人数最多3人。
三、培训方式
重点采用“方法与操作结合”、“案例与实践同步”的专题讲解方式,并辅以提问、答疑、讨论、现场咨询等互动交流。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为会员企业免费,非会员企业800元/人(费用含会务费、资料费、专家费、中餐费等)
五、培训师资简介
段晖,《中国税务报》特约撰稿人,《税务会计师》专业资格培训讲师,湖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特邀讲师,湖北财税职业学院客座教授,湖北省作家协会会员,现任中汇(武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具有23年税务局实战工作经验,被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大型国企和民营企业、房地产企业和多元化集团聘为常年税务顾问。专业著作《租赁业务双方涉税实务疑难解析》由经济管理出版社出版,《最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实务操作示范》由中国税务出版社出版。
(培训老师暂定,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六、报名方式
为及时统计人数,即日起接受报名,请各单位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建设监理行业“营改增”政策解读及应对措施专题培训班回执表》,并于2016年4月11日(星期一)下午5:00前反馈至报名邮箱:39160105@qq.com。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冠卿
电 话:18672976325
武汉建设监理协会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