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建局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监理履职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2-26 16:24:14

根据《市城建局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监理履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委托武汉市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与监理协会于9月19日至10月24日组织专家对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开展监理履职专项检查,现就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检查房屋市政工程123个,其中:房建工程96个、市政工程27个。按照通知要求,检查内容包括了各在建项目监理机构、监理规划细则及监理资料、施工准备阶段相关审查、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文明施工管理的监理工作、进度、造价控制、工程验收和业主满意度等。从本次检查情况来看,市、区建设部门能够督促辖区项目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强制性条文,受检项目质量安全工作基本落实到位,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二、检查发现的亮点做法
受检项目监理单位能够高度重视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工作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处于受控状态。一是质量安全管理方面。部分项目单位能够持续组织开展周、月、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如东湖高新区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研究生宿舍项目,湖北金控大厦项目。二是标准规范管理方面。部分项目单位建立了企业质量安全标准,将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的要求有效纳入监理日常监管过程。如轨道交通12号线(武昌段)第一、三-七标段土建工程(第五标段)项目,江岸区长江新城游湖一路、游湖二路、游湖三路、浦兴路项目。三是管理手段创新方面。部分项目单位通过购置RTS智能放样机器人、MR混合现实眼镜等新型设备,运用BIM建模多次检查设计方案,有效解决复杂管线碰撞、精装深化等问题。如汉阳区中南科研设计中心项目、洪山区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洪山院区项目。
三、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生产方面。一是共性问题依然存在。如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等未审批;危大工程未按要求进行审核、验收;旁站记录、巡查记录与实际不符,流于形式,少数监理机构无危大工程巡查记录及安全旁站记录;项目现场发现的实体安全隐患问题未及时制止或向主管部门报告。如新洲区中铁逸景湾(一期)项目。二是部分项目监理机构未有效开展监理工作。监理机构人数不足且专业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总监未到岗履责,且部分人员未经教育培训上岗,工程技术资料存在代签现象,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存在未编、未审、未落实等问题。如武昌区湖北大学学生公寓项目。三是部分监理企业长期以来未对项目监理机构进行检查督导。无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监理日志、旁站记录不完整,监理资料整理混乱,缺乏统一归类等。如汉阳区四新方岛地区A4地块项目。
(二)工程质量方面。一是对分包单位资质、施工组织设计审核不及时不到位;对进场原材料查验台账不齐全;审批表、隐蔽验收记录、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等存在漏签、代签现象;监理人员对工程监理工作程序、验收规范及标准图集等均不熟悉,难以发现项目实体质量隐患;监理通知单未复查闭合;旁站、实测实量记录无完整原始数据。如青山区武汉新港化工新城石化码头及液体罐区续建工程。二是编写的监理规划、实施细则、旁站方案未根据工程实际施工内容编制,无针对性,与项目特征不符;编写的监理日志内容简单、重复、混乱、数据缺失,旁站记录、监理日志、试验报告、隐蔽验收记录、分项工程验收记录日期不对应,不能反映工程真实状态。如东西湖区“中铁阅湖郡”二期(5#-10#楼;18#楼;配电房、开闭所;公变1-3;地下室)项目。三是资料签字、盖章、日期等缺失;部分项目监理机构无法提供已验收通过的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如经开区中国城乡总部经济产业园c地块项目。
(三)市场行为方面。一是企业之间、项目之间的管理水平还存在较大差异,个别项目特别是外地企业涉嫌挂靠、违法转包行为,取费偏低、人员不到岗履职、部分人员甚至是施工单位购买其社保。如黄陂区工业项目(中企重科工程机械生产基地)项目。二是部分企业的市场行为仍不规范,部分责任主体单位法律、法规意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变更不规范、履职不到位。如江岸区跃进家园A、B地块项目。三是部分监理企业实际人员与招投标人员变动较大,部分项目甚至全部更换,且现场实际人员流动性强,存在无注册、无职称、无培训人员。如蔡甸区联东U谷·武汉国际企业港一期项目。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整改。各项目参建单位要严格对照专项检查问题清单(附件3问题清单通过邮箱文件中心下载,邮箱whscjwzac@163.com,密码83330849),限时销号整改。全市房屋市政项目应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扎实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落实到位,确保施工安全。
(二)强化监督执法。市、区建设部门要加大督查抽查工作力度,突出重点,强化差异化管理。督促项目参建单位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监督执法,倒逼责任压实。
(三)建立长效机制。市、区建设部门要结合本次专家检查情况,针对典型共性、普遍性问题积极开展相关研究,从管理和技术层面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整体提升。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6日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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